日前,合肥市民政局和合肥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县市区、开发区慈善会要求依照《慈善法》按期换届,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求全面建立慈善工作站;对慈善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基层慈善会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
文件肯定了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慈善的功能逐步发挥,慈善的影响逐步扩大,慈善的理念逐步普及,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肯定了基层慈善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
文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对慈善工作在拓展空间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广大群众对慈善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在不断提高,慈善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我市各级慈善组织必须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与时俱进。
一是强调县市区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抓好基层慈善会的换届改选和阵地建设工作。根据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依据,以更好服务困难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切实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个别县市区没有按《慈善法》及时建立和按期换届基层慈善组织,直接影响我市慈善工作的开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市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切实重视基层慈善会的组织建设,达到时限的,及时换届;没有组织的,及时成立;人员缺位的,及时补充。确保为下一步慈善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求在2017年底前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面建立慈善工作站。要确保做到“六有”:有组织、有制度、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资金、有档案管理。建成的慈善工作站要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文件明确了基层慈善工作站的职能定位,慈善工作站是县市区慈善会的分支办事机构,慈善活动的法人主体仍然是县市区慈善会。基层慈善工作站在开展对外募捐、专项行动等活动时要事先向县市区慈善会请示汇报,经同意后再以县市区慈善会的名义,规范地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三是加快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市慈善会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基层组织工作情况的交流、通报等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组织工作经验,逐步健全规范相关制度。按年度开展基层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奖励。县市区慈善会要分工联系各乡镇(街道),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运行,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实现基层慈善组织自身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